通知公告

关于集中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9-02-28 14:34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从本学期开始,国资处将对校内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1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进行集中采购。采购项目将委托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每个月公开招标两次,采购周期约为10个日历日。近期有采购需求的单位请于3月4日前将下列资料提交到逸夫楼609办公室。

提交资料包括:1.采购申请;2.调研论证表(单个仪器价格超过5万元需要提供);3.技术参数或服务需求。

联系人:王谦,彭兰君

联系电话:86168115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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