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咸阳校区家属区自来水价格调整的通知

2017-04-06 17:17  点击:[]

咸阳校区家属区各住户:

根据《咸阳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通知》有关规定,咸阳市水费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政府供水价格新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 4月15日前用水按照原价格标准2.43元/吨收取;

2. 4月15日后用水按照新标准3.30元/吨收取;

3.家属区出租户用水价格按照管委会相关规定收取。

后勤保障部安排专人于4月8日、9日(本周六、日)及4月10日晚,对用户水表底数进行抄录,请用户家中留人积极配合。因其它原因水表底数没有抄录上的用户请于4月15日前与动力服务中心联系,以便及时抄录。4月15日后没有抄录的用户,水表记录产生的水费均按照新标准收取。

联系电话:33579816;33579800。

特此通知

咸阳校区管委会

2017年4月6日

上一条:关于举行2017年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集中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校内审批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