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集中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的通知

2018-04-12 15:39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编制执行和资金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5号)的通知,我省政府采购的审批流程已经发生变化(通知详见附件一)。主要变化如下:

1.省级单位全部使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开展的采购活动,都应依据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2.采购计划实行按月备案制,有条件的单位建议采用季度或者年度备案的方式。

3.采购计划备案后,财政厅将采购计划编号录入支付系统。无采购计划备案、无采购计划编号将不能办理支付。

4.对于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报省财政厅核准后完成计划备案。

5.财政厅将对备案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鉴于政府采购的审批流程变化、审批周期延长,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我校将集中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按照上级要求,我处将于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集中报送教育厅、财政厅办理当月的政府采购审批手续。

请各单位及时制定采购计划,并按照规定时间提交采购申请,以免影响采购进度。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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