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三期公寓按期入住的通知

2021-05-07 11:27  点击:[]

三期公寓相关教职工:

为解决2021级新生入学及引进人才的住宿问题,请现居于青教二、三公寓的集资户,按期在2021年5月底之前乔迁新居。逾期未办者按相关规定执行。

从即日起教职工可到逸夫楼906室办理公寓腾退手续,在原购买水电卡处办理水电清退手续。

退出公寓领取租住补贴发放至2021年5月底,其它情况按约定执行。

校产科联系电话:86168112

特此通知



国资处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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