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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上台阶!我校获批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

2020-10-22 11:11 文、图/前沿院 白韩英 点击:[]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确定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0〕40号),我校获批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此次获批是我校深化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扎实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一次重大突破。

近年来,我校通过完善制度改革、重视知识产权贯标、加强知识产权培训(特别是国际专利)、创新代理机构全天候驻校服务模式、开展高价值专利价值评估等五个方面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与保护工作。近5年专利申请量7144件、授权量3748件,其中国际专利授权37件,连续9年在全国高校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排名中进入全国高校前50强,位居陕西省属高校首位;专利转让居“中国高校专利转让排行榜(TOP100)”前50强,展现出强劲的自主创新能力。学校先后获批了陕西省知识产权运营研究中心、西安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与运营示范中心、西安市知识产权运营战略合作联盟”理事单位、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西安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工作站等多个高水平知识产权研究平台,并出色的完成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试点贯标验收工作。

今后,我校将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获批为契机,牢牢把握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重点推进专利分级分类管理、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培育、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基金建设、专业化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以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我校“十四五”发展建设贡献出应有的力量。

据悉,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决策部署,大力提升高校知识产权能力和水平,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0〕8号)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开展了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认定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遴选工作。认定北京大学等30所高校为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以下简称示范高校)、遴选中国人民大学等80所高校为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对于试点示范高校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措施、经验做法和优秀案例,将向全国高校推广,有效发挥试点示范高校的辐射带动作用。试点示范工作有效期为2020 年10月至2023年10月。

具体链接如下:https://www.cnipa.gov.cn/art/2020/10/21/art_548_153603.html?xxgkhide=1&bsh_bid=5558687186&from=singlemessage

(审核:杜杨 核稿: 编辑:宇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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