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19-09-09 16:02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正风肃纪,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我校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纪律教育

1.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党员干部和教师早发信号、勤打招呼,做到明确要求、警示在前,早提醒、严防范、强监督,抓好本单位加强廉洁自律工作。

2.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学习“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附件1),教育党员干部和教师知红线、明底线,增强崇廉拒腐的思想自觉。

3.要充分利用网页、微信、微博等平台,围绕遵规守纪和廉洁过节主题进行宣传,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涵养清正廉洁价值观念,教育党员干部和教师讲规矩、守纪律,倡导尚俭戒奢,清廉过节。

二、落实重点工作,重申纪律规定

1.要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落实“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求,巩固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成果,真正做到管在平常、严在日常、抓在经常。

2.从严管理使用公共资金。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严禁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严禁公款购买节礼;严禁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3.教职工要严格遵守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坚持言行雅正、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严禁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4.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守牢底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工作。

三、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执纪问责

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行明察暗访。对于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严查快处,坚决整治,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从严从重处理。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致使本单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举报电话:86168052

举报邮箱:jwb@sust.edu.cn

附件:

1.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问题自查表

党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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