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度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评选命名工作的通知

2018-10-22 10:21  点击:[]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深化拓展岗位学雷锋活动,推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按照省委高教工委有关通知要求,我校将开展2018年度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评选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命名原则

评选命名要突出岗位学雷锋,着重体现做好“八小时、手上事”,立足岗位踏实工作、奉献爱心、做出贡献。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的基本原则是“六个有”:有学雷锋工作专项部署、有明确活动项目、有广泛社会参与、有浓厚文化氛围、有先进模范人物、有一流工作业绩。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基本原则是“五自觉”: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雷锋精神、自觉投身本职工作、自觉提升工作本领、自觉提高道德修养。

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评选命名不包括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团体及个人。

二、评选命名标准

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要从学校的教学、管理、科研、服务等基层单位中产生。在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应是具备组织领导有力,坚持常抓不懈,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学雷锋活动扎实深入,有良好的整体形象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的基层单位。岗位学雷锋标兵应是具备思想政治坚定,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传承雷锋精神,爱岗敬业、积极进取,热心公益、乐于奉献,取得显著成绩、作出重要贡献,具有社会美誉度和影响力的个人。

三、评选命名程序

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评选命名工作,要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广泛参与,认真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建议。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的示范点和标兵事迹材料需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后上报。各单位上报的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择优报送。

四、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标准和程序,严肃评选纪律。要把评选命名工作与日常学雷锋活动结合起来,相互融入,互相促进,以评促学。要广泛发动师生员工学雷锋、做雷锋,以实际行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一个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或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材料一式三份,主要包括①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推荐表(附件1)或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表(附件2);②推荐上报对象15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介绍材料。纸质版材料请于2018年11月1日16:00前报校党委宣传部,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cb@sust.edu.cn。

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好经验好做法、评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及时报校党委宣传部。

联 系 人:王兴东

联系电话:86168035

办 公 室:逸夫楼512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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