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开展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8-08-11 15:58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西安市未央区民政局关于做好开展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就未央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进行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尽快摸底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工作。

一、信息采集范围,户籍在西安市未央区的下列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

1、1990-2003年转业志愿兵(转业士官)请于8月13日前登记;

2、1990年以前和2003年以后转业志愿兵(转业士官)请于8月20日前登记;

3、历年来所有退伍(复原)士兵;

4、自主择业、复原、转业干部;

5、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请于8月15日前登记;

6、现役军人家属。

二、注意事项

1、符合信息采集登记的人员,除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退役军人应提供退伍证、转业证、复员证、自主择业证、(证件丢失的提供个人档案中《退伍军人登记表》复印件);②烈士遗属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提供《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病故军人遗属提供《军人病故证明书》;③现役军人家属提供军人入伍通知书或其他证明。

2、工作日上班时间前往社区便民中心进行登记。

地址:西安工业大学西门往南300米路东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人:未央湖街道社会事务科,卢俊飞。联系电话:89612448。 

 

 

陕西科技大学人民武装部

  2018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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