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教职工:
根据沁园小区三期人才公寓第二次集资分房的有关规定,经过初审,现对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信息及计分予以公示(详见校园内网),公示期至2021年6月16日。如发现个人或他人信息有误,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反映。
工作咨询电话:86168112
国资处
2021年6月11日
上一条:关于校园网及相关应用服务通知 下一条:关于调剂闲置铁皮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