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沁园三期人才公寓预选房及交纳房款通知

2020-09-17 09:24  点击:[]

相关教职工:

根据《三期人才公寓集资办法》《集资纪律》,以及学校专题会议精神,沁园三期人才公寓预选房及交纳房款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选房源范围

1.180户型:25#号楼一单元的①户室,第2~33层,计32套;

2.160户型:24#号楼一单元的①户室和④户室、二单元①户室,第2~33层,计96套;

3.140户型:25#号楼一单元的②户室和③户室、24#号楼一单元的③户室,第2~33层,计96套;

4.离退休人员:24#号楼一单元的②户室第2-20层,计19套。

5.其余作为引进人才的预留房源。


二、预选房、交款程序

1.集资人持本人身份证按顺序依次预选房。按第三榜定案的有效户型队列,三次叫号、三分钟选定(楼号及房号)。

2.预选定房号后,现场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现场交清房款后预选房有效。

3.预选房后,集资人持《交款通知单》、身份证及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储蓄卡,现场办理余款交纳手续。

4.集资人本人不能前来现场,可委托配偶或校内职工代办。

(1)配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配偶及集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委托他人时,被委托人须为校内职工。被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集资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离退休人员不能前来现场时,按报名时的委托情况办理。子女或被委托的校内职工须携带相关委托手续的复印件等1份。

5.未到选房现场、委托材料不完整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预选房和交款时间、地点

日期时间

户型

人数

预选房地点

房款交纳地点

2020年9月26日上午8:30

180

19

逸夫楼一层北大厅

财务处

103室

2020年9月26日上午9:30

140

74

2020年9月26日下午13:30

140(退休)

18

2020年9月26日下午14:30

160

92

合计

203



四、其它相关事项

1.预选房及余款现场结清后,房屋验收、交付时间另行通知。

2.各种原因未能到场或未交清房款的,按自动退出处理。报名排队和预选房无效,房屋纳入下一期进行重新分配。

3.户型结构、面积等以基建处最终提供的数据或实际为准。

4.户型、房款情况详见校园“综合门户”,房款以交付核算为准。

5.选房现场空间有限及疫情防控要求,请务必按本人户型时间段到场,进行必要的自身疫情防护。陪同人员不得超过1人。

6.咨询电话:

(1)国资处电话:86168112马毅、郭红丽、韩军

(2)财务处电话:86168175徐涛


教职工住房管理与监督委员会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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