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度第一批校级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5-25 17:07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年3号)文件要求,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加速推进“双一流”建设,学校支持和鼓励广大教师出版反映学科和专业特色的高水平教材,将科学研究新进展、实践发展新经验、社会需求新变化及时纳入教材。现就2020年度我校第一批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立项的教材须为我校本科教学需要而编写的教材,不包含教辅(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等)和翻译教材;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应是目前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所涵盖的课程。

2.教材主编原则上应为我校正式聘用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学术功底扎实,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一定的教材编写经验。

3.原则上要求现有及拟申报“双万计划”一流专业需组织申报编写高水平系列教材,鼓励现有“双万计划”一流课程负责人编写高水平教材。

4.鼓励编写体现本校特色学科、特色专业的高水平教材;鼓励建设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

5.申报立项的教材成稿必须在2020年内完成,或已在2020年内出版(2020年之前已出版,或2020年之前已向教务处备案签订出版合同的教材不参与本次立项)。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主编将教材申报材料提交到本学院教学秘书处;

2.各学院组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教材进行初审和遴选,并由院教指委主任签署评审意见;

3.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院教指委意见后,签署学院推荐意见;

4.教学秘书汇总本学院教材立项申报情况,并将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

5.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三、政策与经费支持

1.拟在一类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可由教务处统一联系或教师自行联系出版事宜。教务处对在一类出版社出版的教材给予上限4万元的出版经费。

2.拟在二类出版社出版的教材,由主编自行联系出版并承担出版费用。签订出版合同后,须向教务处提交合同复印件备案。

3.根据《关于修订<陕西科技大学标志性教学成果与项目奖励办法(试行)>等5个文件的通知》(陕科大校〔2020〕18号),2020年12月31日前在一类出版社出版的教材给予36元/千字奖励;在二类出版社出版的教材给予20元/千字奖励(出版社级别依据《陕西科技大学标志性科研成果和项目奖励办法(试行) 》中的规定)。若教材未在2020年内出版,奖励办法以出版当年修订的政策为准。

四、材料提交

1.6月30日前各学院教学秘书统一提交本学院申报材料(汇总表、申报书、教材成稿等)。

2.立项申报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

3.新编教材需提供编写大纲、教材目录和样章各1份;修订版教材需提供修订说明、教材修订目录各一份及样书1本;2020年内已出版的教材提供样书1本。

联系人:赵亮联系电话:86168079QQ:125098377

 

教务处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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