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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工作布置会

2019-01-03 17:08 文/财务处 袁萍 点击:[]

2019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全面施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做好我校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确保新个人所得税法顺利实施,2018年12月27日下午,财务处在人文楼712会议室举行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工作布置会。校属各行政部门、各院部(包括附中、咸阳管委会、资产经营公司等)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财务处处长助理徐涛主持。

本次税法改革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财务处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前期调研、政策培训及全校教师职工的信息维护等工作,严格按照陕西省国家税务局未央分局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希望我校教职工全力配合税务部门做好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认真学习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相关内容,尽快完成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采集,确保个税改革政策红利惠及到个人。

财务处工资负责人员就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及计税案例作了介绍,重点对个人所得税改革涉及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办理途径、条件标准、操作方法等进行了解读和说明。会后,财务处人员与各参会人员就政策及填报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核稿:杨建 编辑:杜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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